税务

罗氏致力在开展业务的国家/地区成为诚信守法的纳税人

罗氏的业务遍布全球,我们有义务遵守我们所开展业务的国家/地区的税务要求。这包括遵守所有税种的相关要求,对罗氏来说,主要是所得税、销售税或增值税。除了遵守这些法律之外,罗氏集团还考虑将这些法律的精神融入我们的行为之中。

作为诚信守法的纳税人,我们认可税收对社会运转的重要作用,且立法是维护国家主权的基石之一。在过去一个世纪里,国际社会为促进国际性商业合作就某些税收原则达成了共识,特别是在避免不公平的双重征税方面。此外,人们已认识到,可持续税收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企业应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地点缴税。罗氏集团业务流程中记录的公司结构和交易以经济实质为依据,并遵循企业应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地点缴税这一原则。罗氏的公司结构与业务目的一致,其设置并非只是为了避税。罗氏绝不会参与涉及避税地或秘密辖区的人为安排。

集团公司的应税所得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从其他集团公司购买的或出售给其他集团公司的商品和服务的转让价格。税务机关可能会通过要求降低购买转让价格和/或提高销售转让价格来提高应税所得。因此,这可能会导致参与交易的一方的应税所得提高。如果涉及该交易的另一个国家/地区的税务机关没有相应地调整所得,则第一个国家/地区调整所得会导致罗氏被双重征税。

在特殊情况下,罗氏和各个国家/地区的税务机关可能对当地税法的正确应用持不同意见。在某些情况下,不同国家/地区的税务机关之间,甚至同一国家/地区的内部机关之间都可能会存在不一致,例如,海关法和税法并非总是一致。如出现任何争议,罗氏会以积极的态度,根据适用法律寻求平衡的解决方案。

我们所有人都应该
  • 遵守开展业务的国家/地区的税法。
  • 根据《经合组织适用于跨国企业和税收管理的转让定价指南》(OECD Transfer Pricing Guidelines for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 and Tax Administrations) 应用转让定价。
  • 与当地税务机关发生不一致时,或国家/地区机关之间存在不一致时,积极主动地寻找解决方案。
问答

罗氏如何确定集团公司之间的转让价格?

为了避免被双重征税,或者至少降低被双重征税的可能性,在涉及商品和服务的跨境交易时,罗氏公司采用和遵守《经合组织适用于跨国企业和税收管理的转让定价指南》。这包括基于对所履行功能、所承担风险和所使用资产的分析以及恰当的文件来应用正确的转让定价方法。

根据经合组织转让定价指南或当地法律,我怀疑公司间合同中的实际或预计条款和条件不符合公平交易标准。

建议与集团税务部的人员进一步讨论。

如果税务机关质疑跨境交易的转让价格,该怎么办?

建议与集团税务部负责人进一步分析相关情况并采取适当措施,以符合当地法律及经合组织转让定价指南,同时避免双重征税。

更多信息和指南

更多信息和指南可以在罗氏网站和内联网上找到。有关具体信息,请参阅《罗氏税务方法 — 一般说明和原则》(Roche’s Approach to Tax – General Description and Princip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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